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73437 证券简称:天一恩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62,092,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937%,可
交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公告编号:2025-091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股东姓 股股东、 事、高级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数 尚未解除
序号 名或名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占公司总 限售的股
称 人或其一 任职情况 因 数量 股本比例 票数量1
致行动人
原董事 CD 62,008,229
1 周昊阳 是 长、总经 47.8285% 0
理
原监事会 CD 84,512
2 李强 否 0.0652% 0
主席
合计 — 62,092,741 47.8937% 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 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以下简称“上市业务指南”)第十三条:“本指南 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 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 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 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 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 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
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东周昊阳、毕菱志、李锦勋、马然、
李雪原、庞敏、张鸿飞、李强、畅少雄等 9 名股东申请自愿限售。自愿限售期 间为股权登记日(2023.04.14)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1 扣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的尚未解除的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5-091
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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