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438 证券简称:苏一工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事后审核发现公司在公告之一、修订内容之(一)修订条款对照中修订后注册资本金额以及二、修订原因中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填写错误,现对公告内容予以更正。
一、 更正前内容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79.2091 万元。 6095.0510 万元。
(二)修订原因
根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2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10,158,419 股,所涉及到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股份总额等变动情况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股本
由 50,792,091 元增加至 60,950,510 元。
二、 更正后内容
(一)修订条款对照
公告编号:2024-025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79.2091 万元。 6095.0509 万元。
(二)修订原因
根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10,158,418 股,所涉及到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额等变动情况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股本由 50,792,091元增加至 60,950,509 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更正后)》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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