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438 证券简称:苏一工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三)诉讼开庭日期:2025 年 3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沛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
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4)苏 0322 民初 10449 号,确定开庭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0 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徐州锦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1
法定代表人:吴龙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合作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6 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被告将沛县五
里庙地块项目方案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给原告设计。合同生效后,原
告按照约定完成了涉案项目的设计工作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前将全套施工
图报送被告。被告在支付了 34.2 万元的设计费用后,尚余¥3108744 元至今未
支付。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设计费用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向被告发送
律师函,但被告至今未付清以上余款。被告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 了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裁 判。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设计费用¥3108744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失¥623060.95 元
(从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算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按 LPR 的 1.5 倍
利息损失的 1.3 倍计算),共计¥3731804.95 元;从 2024 年 3 月 26 日起至
设计费用完全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仍需支付;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1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已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已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民事诉状
2. 诉讼缴费通知
3. 沛县人民法院传票。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