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441 证券简称:临港船务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41 临港船务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津永瀚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浑河道 529 号临港港口大厦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的财务决算报告的报告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报告中包含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数据真实有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船务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工作计划,编制
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804,542.65】元(经审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5,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15)。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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