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3442 证券简称:鑫源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徐广宝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2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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