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关于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230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230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万泰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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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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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一、业务与技术 ...... 3
问题 2.智慧供电系统业务大幅上升的可持续性...... 3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
问题 4.期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24
问题 5.通过服务商实现销售的真实性、合理性...... 106
问题 6.主要供应商频繁变动的合理性...... 165
问题 7.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191
问题 8.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背景下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202
问题 9.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 236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 248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283
问题 12.其他问题...... 283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2.智慧供电系统业务大幅上升的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智慧供电系统收入分别为 5,447.56 万
元、6,806.03 万元、9,247.98 万元和 4,111.63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3%、15.54%、16.98%和 16.12%。2020-2022 年度,公司该类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持续上升,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公司开拓非煤领域业务,拓展当地业务,智慧供电系统收入有所增加。(2)发行人智慧供电业务重大销售合同对手方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及淮南云创置业有限公司等两大涉房企业均于2023 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在非煤领域拓展的主要客户情况、相关终端客户所处行业情况,说明公司开展非煤领域业务的原因及风险、报告期内智慧供电系统业务大幅上升的合理性。(2)说明与前述两大涉房企业的具体交易背景、金额,期后是否完成回款,相关坏账计提等会计处理是否合理、充分,及其对本次申报的影响。(3)结合前述两大涉房企业等下游终端客户情况,说明发行人涉及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异常客户情形,详细说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对智慧供电系统业务及回款的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客户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非煤领域产品及服务,与煤矿领域在核心技术、业务开展模式方面的异同,针对性结合公司非煤领域细分行业市场需求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拓展非煤领域客户的能力,智慧供电系统业务是否存在被替代及业务萎缩的风险;请就前述事项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在非煤领域拓展的主要客户情况、相关终端客户所处行业 情况,说明公司开展非煤领域业务的原因及风险、报告期内智慧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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