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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17:54:01 股吧网页版
万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3444 证券简称:万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会
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6

2025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子先、余子勇等关联方拟为公司办理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余子先、余子勇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为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据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据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最近一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6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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