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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3444 证券简称:万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如有)。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除《公司章程》及《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十)决定除《公司章程》及《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之外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一)决定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二)决定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以外的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下的融资合同,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合同;

(二十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以外的单笔融资租赁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下的融资租赁合同,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协议;

(二十二)对涉及财产盘亏、报废、毁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董
事会负责审批当期财产损失总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之间的财
产损失;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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