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3445 证券简称:宝润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启用新的《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
员。
第二章 董事会和董事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董事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决定。
第六条 董事可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 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董事获得连任后,董事会应以决议形式明确其在新的任期内在董
事会所担任的职务,在此之前,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保持不变。
第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董事应承担的责任由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它适用的有关
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
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列举的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 董事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其
公开作出的承诺。
第十四条 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第十五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公司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
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公司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七条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在前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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