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446 证券简称:海普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海普欧泰克液压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海普欧泰克液压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制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普欧泰克液压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也可以聘请外部有关人士担任监事。
第五条 担任监事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股东代表担任监事的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提名,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股份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经公司监事会确认后,亦可作为监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提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低于监事总人数的 1/3。
外部聘请的监事人选,应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发生变动的,应在公司备案及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的能力,能够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纪律处分,期限未届满的;
(八)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九)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公司违反上述条款规定选举、委派监事,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九条 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监事享有下列权利:
1、监事享有对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2、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董事、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提供必要协助及相关资料,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监事会委托行使监督权利,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建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6、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兼任公司其他职务,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7、列席股东会、董事会时,可对公司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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