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34
证券代码:873447 证券简称:四菱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四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陕西四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0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时间届满,对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陕西四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除司阿娟、朱丽兰、景盟三位离职员工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股权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业绩及个人考核的要求。公司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已达成。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陕西四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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