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2
证券代码:873450 证券简称:西格医学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南京西格玛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因审
议该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西格玛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格
医学”)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全国中小系统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 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西格玛 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西格玛医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各业务条线的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对象为已与西格医学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2)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3)参与对象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和家庭积累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资金来源。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6)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对象发生以上任何不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应当根据本计划的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给持有人代表或其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其他员工。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和家庭积累,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