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7
关于江苏赛尔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
江苏赛尔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赛尔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次反馈意见:
1、根据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补充披露的关联方玉溪威尔特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董事倪焕军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玉溪威尔特密封材料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倪焕军对此是否负有个人责任。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前述事项,就倪焕军担任公司董事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请公司补充披
露排污许可证的最新办理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前述事项。
3、因近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请公司结合
所属细分领域发展情况充分评估并披露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合同履行、财务状况等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请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揭示。请主办券商就上述疫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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