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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倍得福: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3452 证券简称:倍得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倍得福机械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倍得福机械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倍得福机械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倍得福机械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编号:2025-031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方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 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第六条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公告编号:2025-031

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 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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