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广东海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及定向发
行的推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广东海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及定向发行的
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广东海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恩能源”、“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及定向发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华源证券对海恩能源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海恩能源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及定向发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华源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海恩能源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海恩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华源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华源证券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华源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海恩能源股权及在海恩能源任职等情况;
(四)华源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海恩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华源证券与海恩能源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华源证券推荐海恩能源挂牌及定向发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尽调指引》《推荐业务指引》的要求,对海恩能源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组与海恩能源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对公司重要的实物资产进行现场盘点、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进行函证及现场走访。通过上述尽职调查,华源证券出具了《广东海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调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4 年 5 月 10 日,海恩能源项目组提交了立项申请材料,经华源证券投资
银行委员会立项审核委员会审议,同意立项。
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组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向投行质控部、内核部提交现场核查申请,投行
质控部、内核部于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7 日对海恩能源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
审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项目组出具的尽调报告等申报材料,查阅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走访了海恩能源的生产场所,访谈了拟挂牌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层,并出具《华源证券投行质控部关于海恩能源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之现场核查及预审意见报告》,项目组补充核查、修改项目申请文件后向投行质控部、内核部提交了《关于华源证券投行质控部针对海恩能源挂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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