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关于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关于子公司发行私募可转债。请公司补充说明:(1)超晟科技资产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匹配性,超晟科技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情况。(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抵押及担保的情形。(3)子公司目前已履行 5 期还款,请补充披露上述 5 期还款的资金来源,未来公司挂牌后的偿还计划,若子公司不能偿还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子公司发行可转债规模较大,请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资金是否投向晟金股份业务,超晟科技未来业务与晟金股份业务开展的关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近日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请公司结合所属细分领域发展情况充分评估并披露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合同履行、财务状况等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请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揭示。
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就上述疫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请公司补充披露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款情况。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坏账计提,并测算分析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4、关于合并分类的认定。报告期内,公司将收购超晟科技事项认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请公司补充披露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 5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挂牌审查部
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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