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6
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并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
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〇年三月
《关于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金股份”、“公司”),已会同主办券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河南岩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部分
1、关于子公司发行私募可转债。请公司补充说明:(1)超晟科技资产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匹配性,超晟科技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情况。(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抵押及担保的情形。(3)子公司目前已履行 5 期还款,请补充披露上述 5 期还款的资金来源,未来公司挂牌后的偿还计划,若子公司不能偿还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子公司发行可转债规模较大,请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资金是否投向晟金股份业务,超晟科技未来业务与晟金股份业务开展的关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超晟科技资产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匹配性,超晟科技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末,超晟科技资产总额为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8 月末,超
晟科技资产总额为 37,657,383.99 元(未合并抵消金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36.26%。超晟科技资产主要包括在建工程账面金额 34,040,903.71 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金额 2,390,561.40 元。超晟科技在建工程主要包括 1#厂房、2#厂房、3#厂房及办公楼,按超晟科技的投产规划,超晟科技计划分三期陆续投产,一期投产后最高设计年产值可达 7,000 万元左右,一期、二期、三期全部投产后最高设计年产值可达 20,000 万元左右。超晟科技目前的资产规模与其规划的生产经营能力相匹配。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抵押及担保的情形。
晟金股份未为超晟科技发行私募可转债提供抵押或保证担保;超晟科技以自有的厂房、办公楼房产向认购超晟科技发行的私募可转债的债权人提供担保;陈爱英向认购超晟科技发行的私募可转债的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9 月 18 日,超晟科技与万年县万投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江西超
晟科技有限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50]号)抵押合同》(编号:CSKJ-DY-201808),超晟科技以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石镇镇凤巢工业园区的房产为《江西超晟科技有限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50]号)认购协议书》(合同编号:CSKJ-RGXY-201808)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提供担保。
抵押期限:2018 年 9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止。
2018 年 9 月 18 日,陈爱英与万年县万投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江西超晟
科技有限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50]号)保证合同》(编号:CSKJ-BZ-201808),陈爱英为《江西超晟科技有限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50]号)认购协议书》(合同编号:CSKJ-RGXY-201808)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债务人因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复利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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