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3457 证券简称:晟金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晟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净资产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净
折股方式折合股本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资产折股方式折合股本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币 1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 人民币 1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
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原公司 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东共同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的股份总 原公司股东共同作为公司的发起数乘以各自在原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即成其 人,公司的股份总数乘以各自在原公司作为发起人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数。目前公 中的出资比例,即成其作为发起人在公
司股东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司中持有的股份数。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结构及持股情
况如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四)股东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并;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
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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