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3460 证券简称:山鼎环境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宝军
6. 会议列席人员: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追认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银行贷款,以公司自有的在建工程和工业用地进行抵押,贷款额度 10,000,000.00 元,贷款时间自 2023 年
03 月 08 日开始,期限为 36 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宝军及其配偶焦小
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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