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3464 证券简称:皇裕精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订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 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皇裕精 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的 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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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决定委托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公司战略论证工作。上述中介机构聘用期限及费用由委员会决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建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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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下属的(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投资评审工作组的提案召集相应评审会议,
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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