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3464 证券简称:皇裕精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皇裕精密”)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认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状况,授权范围和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状况,授权范围和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由公司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由公司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