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3464 证券简称:皇裕精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本制度”)已经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和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告编号:2025-090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5-090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
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也未指定人选的,由战略委员会的其他一名委员召集。
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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