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裕精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皇裕精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3,505,834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精密电子零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精密电子零组件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精密电子零组件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北侧、画川路东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侧、画川路东侧,面积约 60 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建设,促进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募投项目中“精密电子零组件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方向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方向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拟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拟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皇裕精密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李哲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