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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通发激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3468 证券简称:通发激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通发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职责,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公司负责,
协助处理公司日常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选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从事秘书、企业管理、法
律、经济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二)应具备一定税务、法律 、金融 、企业管理及应用方面的知识,具有良 好的个人品质及
职业素养,能够认真忠诚的履行职务;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社交与沟通能力。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公告编号:2025-025

(二)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

(六)不 遵 守 公司章程,无法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的行为;
(七)董事会或公司认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 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的应履行下
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督 机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负责董事会会议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拟定和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应本 着细致、严谨
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有关 文件管理的具体规章,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并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五)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有关规定时,
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股份公司全体董 事和监事。

(六)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 、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 持股资料以及董
事会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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