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27 16:26:09 股吧网页版
通发激光: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7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73468 证券简称:通发激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通发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通发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发激光”、“公司”)拟对惠州市东程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惠州市东程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 200 万元。通发激光拟以货币资金 50 万元参与上述投资,完成后持有东程激光股权比例为 2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

公告编号:2020-012

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77 万元,期末
净资产额为 761 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50 万元,占 2019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2.81%;占期末净资产额的 6.57%,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0-012

(二)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以货币资金 50 万元参与上述增资,完成后持有惠州市东程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25%。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被增资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
售:激光设备、五金设备、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99,115.00 元,净利润-263,266.93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被增资公司总资产为 2,890,851.92 元,负债总额为 3,275,602.59
元,净资产为-384,750.67 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通发激光与自然人王炜、周东程、解海龙共同投资惠州市东程激光设备有限
公司。其中,通发激光投资 50 万元,王炜投资 42 万元,周东程投资 6 万元,解
海龙投资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