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469 证券简称:银杉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银杉超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吉安市祎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4.370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南昌赣亨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2.185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上海裕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5.297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由于经营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 万元,吉安市祎祎贸易有限公司、南昌赣亨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裕
公告编号:2025-027
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1,000,000 股、7,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吉安市祎祎贸易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000,000、13.1117%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000,000、4.3706%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21.8529%
股东姓名(名称):南昌赣亨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305,600、5.0384%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2.1853%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21.8529%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裕帆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21.8529%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公告编号:2025-027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000,000、15.2970%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21.8529%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权利质押合同》;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江西银杉超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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