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8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73470 证券简称:新中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示的核心员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为培养和发展公司人才,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
增加公司竞争力,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何慧燕、鲁一帆、胡益群、李莉、杨英奎、张佩、张士良、何昌珏、李旭阳、陈鑫、沈宁杰、何凌鑫、占以升、高
若楠、吴红伟共 1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3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员工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名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被提名人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上述 1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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