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73470 证券简称:新中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浙江新中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备案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职;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除第四条规定情形外,内幕信息还包括,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四)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 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
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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