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73474 证券简称:创健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
东大会”),是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
参与表决,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印章。
第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被代理人股东资质文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经个人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资质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法人股东资质证明文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登记。
第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至少载明下
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八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条 拟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出席
当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
(一)相关人员身份证存在伪造、涂改、过期、编号位数不正确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
(二)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料无法辨认的;
(三)授权委托书没有委托人签署和/或盖章,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
(四)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会议,但授权委托书签章样本明显不一致的;
(五)拟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第十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
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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