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73474 证券简称:创健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
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六)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关联法人是指: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1. 直接持有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条第(二)项1、2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下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关联方外,公司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应认定为本制度规定的关联方。
第七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八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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