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证券代码:873477 证券简称:同方德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77 同方德诚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崇则律师事务所相关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鲁商国奥城 5-2307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0,012,912.0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18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24年第 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该合伙企业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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