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478 证券简称:景泽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4)琼 0271 民初 1612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俊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7
法定代表人:何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项目总包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代建单位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杨程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项目业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被告三”)。
事实与理由:
案涉工程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项目是被告三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的项目,被告二作为被告三确定的代建单位将案涉工程发包给被告一。被告一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原告广东景泽生态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泽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就案涉项目签
订《海南三亚市天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水电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价
款为壹仟万元,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签订《海南三亚市天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工程水电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一)》,合同价款为 22360000 元,(贰仟贰佰叁
拾陆万元)。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进场开工,案涉工程于 2023
年 7 月 4 日经被告一、代建单位即被告二、建设单位即被告三、监理单位河南天
公告编号:2024-027
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原告景泽公司将结算书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送达被告一。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且
发包人结算价审定后,且甲、乙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 97%,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应在结算支付时退还给原告。经原告多次催促,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一还有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 12741293.68 未付于原告。
综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广东景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12241293.68 元及利息(以12241293.68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退回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以上暂计为 12741293.68 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一应付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驳回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98247.76 元(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保全申请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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