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479 证券简称:正一包装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解释 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已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1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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