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6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73480 证券简称:阳光绿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海伟、股东缪新君于2023年12月4日与广东南粤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能源”)、广州聚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创产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由金海伟变更为李德全。南粤能源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海伟持有的阳光绿能股份2,550,000股,占阳光绿能总股本的51.00%;聚创产投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缪新君持有的阳光绿能股份850,000股,占阳光绿能总股本的17.00%。
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 收购前 收购后
称或姓 直接持有数量 间接持有数 持股比 直接持有数量 间接持有数 持股比
名 (股) 量(股) 例(%) (股) 量(股) 例(%)
南粤能 - - - 2,550,000 - 51.00
源
聚创产 - - - 850,000 - 17.00
投
金海伟 2,550,000 - 51.00 - - -
缪新君 2,450,000 - 49.00 1,600,000 - 32.00
公告编号:2023-047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粤能源持有挂牌公司2,550,000股股份,占
挂牌公司总股本的51.00%。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述交易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详见《收购报告书》。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拟于近日向股转系统提交申请审批,审批通
过后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监管认可的方式完成。
二、备查文件
(一)《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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