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融证券
关于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是
2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48,132.38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内容如下:“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阳光绿能公司 2023 年度进行业务转型,原业务已停滞而新业务尚
未实现收入,本年度净亏损 1,954,833.0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
配利润-8,148,132.38 元。阳光绿能公司虽采取应对措施,但这些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阳光绿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持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阳光绿能的持续督导职责,将持续关注公司拟采取改善措施的落实效果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1、阳光绿能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阳光绿能本期未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34100007 号)
(三)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液态阳光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34100007 号-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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