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873481 证券简称:相城检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等)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盈余公积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
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实际股本为准。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 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二)利润分配周期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