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3481 证券简称:相城检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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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再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一并提交报备。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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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第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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