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3481 证券简称:相城检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运作,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执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
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程序予以更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其他独立董事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行职务。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章 主要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其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勤勉性和有效性;
3.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计划、审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结果、审计费用等事项进行沟通;
4.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包括其是否采用了适当的审计程序、是
否发现了重大问题等。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1. 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资源保障;
2. 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计划、审计预算、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审计报告;
3.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检查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4.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 审阅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 对公司重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3. 对公司财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关注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四)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
1.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包括对财务、业务、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的监督;
2. 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并督促管理层采取整改措施;
3. 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负责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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