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17 19:32:19 股吧网页版
中天青鼎: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73485 证券简称:中天青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不超过 1300 万元的价格,向长沙中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岳麓区尖山路 18 号的中电软件园二期项目面积不超过 1730 平方米的房产用于办公。公司与长沙中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长沙市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购买房产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办公用,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
买办公用房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告编号:2021-023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沙中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 A1371 室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 A137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明辉

实际控制人: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工
业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
租赁;房屋拆除;不动产营销策划;广告国内代理服务;工程咨询;科技企
业技术扶持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化技术服务;高新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
让;智能化技术转让;电子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
设、维护、运营、租赁;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
电子产品、环保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3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中电软件园二期项目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长沙岳麓区尖山路 18 号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有意向以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元的价格向长沙中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岳麓区尖山路 18 号的中电软件园二期项目面积约 1730平方米的房产,用途为办公。该房屋的实际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化原则结合房屋状况、周边同类房屋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正式购买协议。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