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2
证券代码:873485 证券简称:中天青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A1 栋 607 号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缴。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50 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设定的具有同等职务的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矿山生态经济型修复研发与治理;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环保技术、环保材料、生态修复制剂、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的研发;荒漠、石漠、沙漠、土壤、水环境污染修复类植物的培育、驯化研究与销售;软件、无人机技术的开发;工程测量;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勘察、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专业承包;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安全
评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咨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应急救援管理服务;矿山救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工程监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材批发;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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