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8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3488 证券简称:景灿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监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熊灿,以及公司监事之一雷银川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四川汉品商品
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景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茂建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景茂建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景茂建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景茂建筑及景茂建筑法定代表人熊灿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告编号:2024-028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03 月 2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四川中原地产
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市景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发投资”)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景发投资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景发投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景发投资及景发投资法定代表人雷银川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熊灿,以及公司监事之一雷银川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努力解决此事项。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处理该事项,尽量将因此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4)川 0107 执 4834 号;
(三)《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4)川 0116 执 1887 号。
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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