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2
证券代码:873489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上述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胜任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独立的判断,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持续高速发展,为满足生产和经营发展需要,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仔细审阅《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就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关于公司调整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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