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3494 证券简称:中奥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24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所述,中奥电力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2026年 1 月 23 日邹城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中奥电力已按照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中奥电力已继续上诉。截至报告日该事项尚未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可能存在影响。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在对中奥电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以中奥电力营业收入的 1%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所规定的或有事项。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
公告编号:2026-021
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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