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第三章 股份...... - 3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第五章 党组织机构 ...... - 29 -
第六章 董事会...... - 35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45 -
第八章 监事会...... - 49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53 -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 56 -
第十一章 通知...... - 57 -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58 -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 62 -
第十四章 附则...... - 6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Sanmenxia Xiao cloud information servic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原西路传媒大厦 11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407,408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47 年 6 月
12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委会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委会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委会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秉承“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理念,致力于打造管理规范、运营高效、机制灵活、竞争有力的现代企业,开展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运
营、运维服务和大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以及创新应用等业务,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实现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自主可控,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咨询;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服务;市场调查;票务代理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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