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5
关于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克斯”)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六位成员组成,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化,包括:任俊睿、李水平、何品杰、王沈杰、吴镝、张成偲。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博克斯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办理辅
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利用空闲时间自学证券
市场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例,使辅导对象熟悉、理解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初步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重点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关联方整合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及其诚信意识。
2、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顺利完成,接受辅导人员亦认真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此外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国金证券辅导人员联合律师对博克斯的历史沿革相关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了核查;联合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内控的有效性、业务开展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国金证券联合律师、审计机构组织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上市进度规划,进行了专题性讨论与学习。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博克斯系由江苏博克斯自动化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虽然公司在股改及新三板挂牌时已经建立了较规范的公司治理,并建立了一套规章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改善。
解决措施:
公司已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就内控体系制度和控制等事项进行自查并整改。公司在辅导机构及审计机构的指导下,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已有的法人治理制度,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存在部分违章建筑
公司现有厂房等建筑物存在瑕疵,建筑物瑕疵主要为临时违章建筑。公司正在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调整,如在申报前无法获得最新规划批准,公司将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根据申报计划安排,对博克斯继续进行辅导工作,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通过集中授课、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辅导小组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对博克斯
的持续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梳理、财务规范和财务核查等);
3、继续督促博克斯建立和完善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4、协助博克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制度。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任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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