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500 证券简称:博克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且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资金拆借系用于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日常,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新生、孙晓琳、孙丽娜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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