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3500证券简称:博克斯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查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的议案中,由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资 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12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3、《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及平等、自愿、等价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作
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使
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4、《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资金
拆借系用于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日常,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新生、孙丽娜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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