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3500 证券简称:博克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的议案中,由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资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及平等、自愿、等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
公告编号:2026-014
允合理。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且其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提名刘青阳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青阳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刘青阳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博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新生、孙丽娜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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