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7
开源证券
关于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政 否
监管措施
(二)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未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鲁银刚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报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鲁银刚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能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被停牌。若相关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主办券商提示
开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
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含 6
月 28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5 号《关
于对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开源证券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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