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3502 证券简称:三英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泰安三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制订本章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由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整体变更设立。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70983MA3C236K46。
第三条 公司名称:泰安三英新材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安三英新
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他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任何资助。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和本章程的规定,购回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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